一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队伍在学生处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管理。图书馆根据需要确定岗位人数,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及备案。工时数由图书馆相应岗位责任老师统计,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定。
二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的选聘由学生处资助中心安排。
三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应接受相应岗位责任老师的指导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四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应有耐心、热心和爱心,热诚服务全院师生。
五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。
六、图书馆各勤工俭学岗位均配备2名勤工俭学学生。2名同学应同时在岗,相互配合处理相关事务,遇难以解决的情况应及时和相应岗位责任老师联系。
七、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严格按照“图书馆相应岗位勤工俭学工作时间表”准时上下班,并如实签到,不得无故缺席,遇特殊情况应向相应岗位责任老师请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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